98年7-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獎別 中獎號碼 獎金金額
特獎 04345144、36415574、61875889 200萬元
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頭獎 05757045、86551938、90253351 20萬元
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
二獎 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位相同者 4萬元
三獎 發票收執聯末6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位相同者 1萬元
四獎 發票收執聯末5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位相同者 4千元
五獎 發票收執聯末4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位相同者 1千元
六獎

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位相同者
328

2百元

領獎期間

自98年10月6日起至99年1月5日

   
領獎注意事項

1、 領獎期間自 98 年 10 月 6 日起至 99 年 1 月 5 日止,
     (請於郵局受理兌付作業之上班時間辦理), 請中獎人填
       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 0.4% 印花稅票(中五獎以
       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
       中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
       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 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
       地郵局兌獎。 各地延時營業郵局(如夜間郵局)不辦理
       兌獎業務。
2、 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
       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 中四獎以上者
       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 20 ﹪所得稅款。
5、 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 1 個獎金。
6、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
      「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規定辦理。
7、 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
       (02)2396-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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