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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那一天 我娘跟我娘的男朋友被開了一張闖紅燈的罰單

路口黃燈前面那台機車就轉過了,我娘他們也就跟著轉過去,沒想到警察先生攔下我娘的車說
「前面那台是黃燈右轉,不算違規,你們是紅燈右轉所以要罰。」

好吧,既然紅燈右轉是事實,那就乖乖的收紅單吧~
昨天我娘在跟我說,去郵局繳紅單的時候,說資料沒建檔! 都過了那麼久了,早就該建檔了唄~

只好把紅單拿來看一下,鄉親阿~~~ 你們評評理,有這種罰單嗎

近一點 再看一次

都是同一天,是要我們一次就要繳雙倍嗎???

打去裁決所詢問,好心的小姐
「沒有這筆資料,全省的資料都幫你查囉,你看一下單子上有沒有開單分局的電話,打去請他們幫你查」

好囉,接著就打去員山分局詢問,一問之下才說叫我把紅單拿去他們分局改應到案日期!
雖然說違規開單固然重要,可是能不能不要這麼不小心?
這種罰單,不仔細看的人,不是就要一次繳雙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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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小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